车辆刮擦起冲突 男子误伤劝架辅警

2018年06月08日 18:40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张卫玲 通讯员陈兴梅报道)因车辆刮擦发生争吵,两男子拳脚相加,其中一方还叫来儿子帮忙教训对方,却误伤前来劝架的辅警。近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拘役3个月。

  2017年1月8日18时30分,董某某与卢某某在木垒县新户乡头畦村十字路口,因车辆刮擦发生争执,辅警刘某上前劝阻。劝阻过程中,董某某的儿子董某乘车赶到现场,没问清缘由上前就用手中的皮带抽向刘某头部,致其受伤。卢某某见状转身就跑,董某追上就用皮带抽打。

  案发后,董某逃至库尔勒市。经网上追逃,2017年2月6日,董某被库尔勒市公安局民警在库尔勒市某小区抓获,后移交木垒县公安局。董某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经木垒县公安局鉴定,刘某头皮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卢某某头皮损伤评定为轻微伤。被告人董某向刘某赔偿35000元,向卢某某赔偿3000元,并获得了两名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损害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董某目无法纪,遇事冲动,在未辨明是非的情况下对他人实施暴力,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险性较大,应予从严处罚。鉴于被告人董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