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1457万元补贴农机购置

2018年06月11日 12:05   来源:哈密日报

  天山网讯(记者郝婧报道)6月6日,记者从市农机局了解到,今年,自治区下达给哈密市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1100万元,深松整地补助资金357万元,总计1457万元,以满足农民购机需求。

  除享受中央财政补贴外,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具有哈密本地户籍的个人或在哈密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享受哈密市财政累加补贴资金的补贴。市、区(县)财政累加补贴资金不实行敞开补贴,实行先申报确认资格、后购买、再补贴的程序。

  市财政补贴资金重点补贴200马力及以上轮式拖拉机、深松机、残膜回收机、畜牧业等机具。各区(县)根据实际需求,在市级补贴机具范围内减少补贴品目,突出补贴重点。

  市财政对确定的累加补贴机具补贴国补标准的25%,且单机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农业用北斗终端每套补贴0.5万元;20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每台补贴3万元;604—804型大棚王拖拉机每台补贴国补标准的15%;残膜回收机(工作幅宽≥1.8m;带秸秆粉碎功能)每台补贴2万元。各区、县财政对区、县确定的且在市级地方累加补贴机具品目内的机具同时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国补标准的50%,单机最高补贴额由区、县确定。200马力以上拖拉机补贴台数有限制,限补台数为伊州区6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3台,伊吾县1台。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补贴方式是对报废旧机具并申请购置新机具的农户给予报废补贴和更新购置补贴,若不购置新机具的,无报废补贴。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