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价运输途中货物受损引纠纷 法官:保价时托运人应如实申报货物价值

2018年06月12日 12:13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李晓晓 通讯员刘丹报道)货物运输途中,稍不注意就会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因此保价条款成为很多人寄递贵重物品时的必选项。可是让库尔勒市民何某想不通的是,寄递物品即使保价了,也没让他省心。

  去年6月,摩托车自驾游爱好者何某通过库尔勒某运输公司托运两辆宝马摩托车到成都市,准备自驾游。

  一辆摩托车价值近20万元,运输公司建议何某保价。何某接受了运输公司的建议,但是为了少交保价费,两辆摩托车仅保价了2万元。

  在运输过程中,其中一辆摩托车受损,何某为修理爱车花费2.2万元。之后,他向运输公司索赔2万元。

  运输公司认为,何某对货物保价2万元,说明其认可两辆摩托车总价值为2万元,现在摩托车只是部分损毁,故应当按照比例进行赔偿。

  双方僵持不下,何某将该运输公司诉至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

  承办法官解释,“保价”并不是保险,“保价”就是托运人向承运人声明其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凡按保价运输的货物,托运人除缴纳运输费用外,还要按照规定和货物的声明价值缴纳一定的保价费。在该案件中,保价的金额2万元,就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两辆摩托车的价值为2万元。

  不过,保价运输条款一般在运输公司的货运单中提前拟订,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这就要求运输公司对格式条款中的比例赔偿等此类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尽到合理的提醒义务,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保价条款才会生效。

  该案中,运输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对保价条款尽到提示说明的义务,也没有在运输合同中以增大、加粗的字体来提醒何某注意该条款,所以该保价条款对于何某不生效,运输公司不能仅按照保价金额的比例进行赔偿。何某只要能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就可以获得与货物实际损失价值相同的赔偿。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运输公司赔偿何某1万元损失。

  法官提示,保价运输确实可以在货主托运贵重物品时减少风险,因为运输企业在运输贵重物品时要承担比普通货物更重的风险,并且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尽到更多的注意义务。同时,保价运输也可以使运输企业通过收取保价费得到与运输贵重物品相对应的报酬。在签订运输合同时,托运人应当对货物价值尽到诚实申报义务,承运人也同样应当对保价条款尽到相应的提示说明义务,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