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全面取消

2018年06月21日 12:36   来源:哈密日报

  天山网讯(记者郝婧 通讯员茹扎·麦代提汗报道)6月13日,记者从哈密海关了解到,《入/出境货物通关单》(下简称“通关单”)是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检疫商品签发的已办理报验手续证明文书,作为关检作业联系的业务单证,进出口企业需先申领通关单,凭通关单再办理海关通关手续,主要用于防范和打击逃漏检行为。

  据了解,在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后,海关总署进一步明确提出2018年6月1日起,全面取消通关单。

  哈密海关副关长黄林忠介绍,关检融合后,原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纳入海关现有通关流程,由海关统一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通关单已失去了原有的职能和意义,全面取消通关单是海关全面促进关检融合的实际举措,也是海关全力推进机构改革的一大工作亮点。

  “与关检融合前的通关流程相比,全面取消通关单可简化企业申报、减少通关环节、加速货物放行,为守法企业提供通关便利、降低通关成本,整个报关流程用时将比以往节省30%,切切实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黄林忠说。

  如今,对于法检商品,申报环节按照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及“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录入报关报检数据向海关一次申报。同时,在海关申报项目整合完成前,允许企业根据使用习惯,对进口法检商品自主选择申报途径。

  记者了解到,对于通过“单一窗口”单独报关、报检界面或报关报检企业客户端申报的,企业先填写报检数据取得检验检疫编号,再填写报关数据,并在报关单随附单据栏中填写检验检疫编号;对于出口法检商品,取消填报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企业申报时填写报检电子底账数据相关编号,据此实现检验检疫电子底账数据与报关单进行自动关联对碰。

  但特殊情况下,仍需检验检疫纸质证明文件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是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途中需提供运递证明的,出具纸质《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二是对出口集中申报等特殊货物,或者因计算机、系统等故障问题,根据需要出具纸质《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联系单》。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