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至5月新疆国税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

2018年06月25日 17:3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至5月新疆国税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国家税务总局等34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现对2018年3月至5月新疆国税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予以公布。

1.图木舒克以琳塑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名称

  图木舒克以琳塑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6590030655324114

  组织机构代码

  065532411

  注册地址

  新疆图木舒克市草湖镇214省道六连大桥边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阮秀梅、女、身份证: 653101********0444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阮秀梅、女、身份证: 653101********0444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案件性质

  虚开普通发票

  主要违法事实

  经新疆图木舒克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普通发票507份,票面额累计5032.44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鉴于该公司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已及时挽回国家税款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新疆新康医药有限公司偷税案

  纳税人名称

  新疆新康医药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650100795772425M

  组织机构代码

  795772425

  注册地址

 乌市水区七道湾街道七道湾路西十一巷6号1栋负1层至5层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刘建玲、 女、 身份证: 653101********284X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案件性质

  偷 税

  主要违法事实

  经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货物交易,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211.90万元;采取多列成本费用、少报收入等方式少申报税款1679.07万元,该公司共计少缴纳税款2890.97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890.9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211.9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该公司涉嫌犯罪,税务机关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3.新疆袁氏伟业贸易有限公司偷税案

  纳税人名称

  新疆袁氏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6501055564576123

  组织机构代码

  556457612

  注册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东街88号荣昌小区3幢2单元302室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袁茂盛、 男、 身份证: 612723********4813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案件性质

  偷 税

  主要违法事实

  经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货物交易,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48.19万元,造成少缴税款148.19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48.19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74.1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该公司涉嫌犯罪,税务机关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4.陈志成虚开普通发票案

  姓名

  陈志成

  性别

  男

  证件名称及号码

  身份证:350322********0553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

  机构信息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案件性质

  虚开普通发票

  主要违法事实

  经塔城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销售货物不开具发票、不申报,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6份,票面金额150万元,造成少申报缴纳税款4.37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及

  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陈志成处以追缴税款4.3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税务机关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5.梁雷虚开普通发票案

  姓名

  梁 雷

  性别

  男

  证件名称及号码

  身份证:654001********2118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

  机构信息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案件性质

  虚开普通发票

  主要违法事实

  经塔城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虚构经营业务,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34份,票面金额244.56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及

  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梁雷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税务机关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