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这样算

2018年07月13日 11:21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史传芝报道)此次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凡符合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15元的,按15元增加。

  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调整。以本人2017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7%(四舍五入到元)。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20元。

  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18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按上述办法调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发30元。

  假设一位今年72周岁的退休人员,工龄35年,2017年12月养老金为3500元。按照今年调整办法:定额调整50元;按缴费年限调整15×1+15×2+5×4=65元;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调整3500×1.7%=59.5元≈60元(四舍五入到元);高龄补贴10元;艰苦边远地区因素10元,那么他每月养老金增加195元,每月领到的养老金应为3695元。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