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8年08月01日 10:25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8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会议认为,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先保障维护稳定、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支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自治区本级预算。

  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