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骗52万元 报警后仍给骗子转账

2018年08月01日 12:33   来源:巴音郭楞日报

  天山网讯(记者李科报道)7月22日,新疆和硕县居民马某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他本想通过网络办理大额信用卡,却陷入连环骗局,一年里被骗了52万元。

  今年45岁的马某是和硕县某单位的一名职工,他一直想办一张大额信用卡。2016年8月9日,马某的手机收到一条提供免抵押贷款的信息,对方自称是某信贷公司的业务员刘某,双方添加对方为好友。

  刘某向马某介绍说,他们公司申请信用卡不需要担保,10万元信用额度的信用卡只要支付3000元手续费即可办理成功。

  于是,马某欣然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3000元,对方以卡未激活无法办理为由,让马某先办理另外一家银行10万元额度可购物的信用卡,但需支付4000元手续费,马某又向对方微信转账4000元。

  每次收到办卡费用后,刘某都以各种理由拖延办卡,并给马某推荐其他好友,称他们可以办理更大额度的信用卡和无偿贷款业务。刘某先后让马某添加了5个微信账号,对方轮流以帮其办理网上网下贷款、高额信用卡等业务需支付手续费、好处费为由让马某转账。截至2017年6月11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马某一共支付了52万元,但仍未见到信用卡。

  “马某被骗走30万元时,已经没钱了,但他还是相信对方能帮他办信用卡,便又借来20万元打给对方。”和硕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说。

  “不要再给对方转钱了,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对方就是以办理信用卡为名实施诈骗。”马某报案后,民警再三劝告他。但是马某一边催促警方破案,一边还对犯罪嫌疑人抱有幻想,不断地给对方转账。

  办案民警通过对马某添加的5个微信账号中语音和文字聊天记录反复比对核查,判定行骗的5个微信账号均为同一个人使用。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行踪,并将其抓获。

  经讯问,刘某今年24岁,和静县人,曾因诈骗被判缓刑,后又重操旧业,伪造身份以办理信用卡为由实施诈骗。被抓时,刘某已将所有赃款挥霍一空。今年7月初,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和硕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而马某也因借他人20万元无力偿还,被对方起诉至法院。

  民警提醒,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办卡人金融知识欠缺、急于办卡的心理,以交纳材料费、代办费等名义骗钱。正规的办卡渠道不会预先收取费用,如需办理信用卡,一定要通过银行的官方网站、银行柜台等正规渠道办理。

[责任编辑:崔导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