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收现金 可拨打0991-4186308投诉

2018年08月02日 18:43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记者王晶晶 通讯员孔军士 洪艳报道)8月1日,家住乌鲁木齐市青年路的梁女士在跑了两家水果店后,才用现金买到了水果。“我只有一张100块,第一家店的人打开收款机让我看,确实没几张零钱,让我扫码直接把钱付给老板,实在没办法,我只好换一家店。”她说。

  梁女士今年63岁,虽然儿女教会她使用微信支付,但是因为手机上字体太小,她很少使用。平常经常去的超市和便民蔬菜店里,都能使用现金,但是在一些个体经营的小店里,梁女士就遇到过拒收现金的情况。

  “手机上字调大了,我还是看不清,所以还是用现金多点。我去的大部分店里都是可以收现金,只有少数情况下得多跑几家店才能花出现金。”梁女士说。

  8月2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了解到,新疆各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若发现拒收现金行为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反映,监督电话0991-4186308。

  近日,央行发布公告整治拒收现金行为,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 、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目前新疆还没有处理过相关的案例,因央行公告刚发不久,整改期内以宣传教育为主,不予处罚。整改期后,对违反规定拒收现金的,将联合工商等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予以处置。”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相关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