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点短信链接存款被盗 银行无过错不担责

2018年08月17日 15:59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李羚蔚 通讯员李欣玫报道)已经开通了余额变动提醒功能,可银行卡被盗刷了6笔,乌鲁木齐市民王斌(化名)却没有收到提醒短信。王斌状告某银行,要求该银行赔偿损失27万余元。银行则认为是王斌自己没有尽到保护存款的义务。

  误点短信链接 银行存款被盗刷

  王斌多年前办理了某银行的一张借记卡,他在办卡时开通了余额变动提醒功能。每次账户余额变动,他都能收到银行发送的短信提醒。但这次账户被盗,短信提醒却“失灵”了。

  2016年8月22日,他在ATM机上取款时,意外发现自己所有银行账户上的钱都不见了,其中最大一笔是在某银行账户上的26万余元。

  王斌到当地派出所报警。他向警方陈述,自己的银行卡一直装在身上,8月21日,他接到了一条10086积分兑换礼品的短信,在点击链接、输入验证码后,他才发现是一条“钓鱼”链接。

  银行提供的明细显示,在王斌点击链接后的当日,其银行账户通过手机银行被人分6笔转走了26万余元。银行的后台显示,6笔转账的短信提醒信息都已经发送至王斌在银行留存的手机号码上。但王斌表示,其没有收到一条短信通知。

  据了解,按照手机银行的操作模式,王斌须登录手机客户端系统,输入密码和银行随机发送的验证码方可完成支付,而谁掌握了相关信息,谁就获取了相关账户的操作指令。某银行认为,王斌安全意识淡薄,点击“钓鱼”链接的行为,对其账户资金被盗具有重大过失。

  起诉银行被驳回

  今年4月,王斌将银行诉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银行赔偿损失本息合计27万余元。

  今年7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网上银行转账交易是以网络为载体,作为掌握信息和密码的持卡人,应当承担更重、更为谨慎的注意义务,才符合此类交易的实际和规律。本案中,王斌在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银行已经告知其注意事项及相关风险,但他仍然点击虚假链接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最终导致账户被盗,银行本身并不存在安全漏洞,而在转账中,银行后台记录显示,确实已经发送短信提示告知。王斌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银行存在明显过错或违约,因此银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法院判决驳回王斌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手机收到含有网站链接的短信时一定要谨慎点击,避免中病毒,如不慎点击,应尽快刷机,并删除或修改手机上绑定的所有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个人财产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如果账户内钱被盗,应及时报警,并向银行求助。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