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面部受损 想整容谁赔偿?

2018年08月30日 18:05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王晨 通讯员杨心怡报道)去年12月的一场车祸,彻底改变了李小梅的生活,她身体多处受伤,还毁了容。李小梅出院后受面部疤痕影响,多次找工作受阻,她备受打击,决定去整容。

  车祸肇事者该为李小梅整容担责吗?

  事发当天,温宿县的李小梅下班后搭乘一辆出租车回家,途中由于司机小吴操作失误、违章驾驶导致车辆侧翻,使李小梅身体及面部9处受伤,其中包括颅底骨折、左侧眼眶骨折、颅面部大面积毁损伤、左肩锁关节脱位……

  经温宿县交警大队认定,驾驶员小吴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李小梅先后两次住院,治疗期共80天,小吴为其垫付了10万元医药费。

  出院后,李小梅面部、头部留有疤痕,身体多处有伤残。经鉴定,她的面部损伤瘢痕形成评定伤残七级、左手部分丧失功能评定伤残八级、右耳廓畸形评定伤残十级、左上肢部分丧失功能评定伤残十级。

  李小梅本在温宿县某公司做前台咨询工作,可如今毁容,公司以“不适合”为由辞退了她。之后,她鼓起勇气找新工作,却因为容貌连连碰壁。

  一方面失去了经济来源,一方面因为自卑对未来失去信心,李小梅的生活苦不堪言。

  思来想去,她决定去整容,并找到小吴要求其赔付整容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可小吴认为,自己已经向李小梅支付了医药费,且如今治疗已结束。整容和治疗是两码事,这是她自己事后的选择,故拒绝承担以上费用。

  今年6月,李小梅来到温宿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吴给付其30万元赔偿,这笔费用除了包括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外,还有整容费及烤瓷牙修补费。

  温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小吴违章驾驶车辆导致李小梅受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当依法赔偿李小梅的经济损失。

  此外,李小梅的面部损伤由车祸造成,且对其生活、精神造成很大影响,小吴应承担李小梅的整容费用,并向其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院于近日判决,小吴向李小梅赔偿整容修复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类费用共计30万元,除去小吴之前向其支付的10万元治疗费,实际应支付赔偿20万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