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廉洁过“两节”

2018年09月24日 12:35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 2018年中秋、国庆之际,为进一步加强作风监督,确保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出通知,对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节日前夕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汲取教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令行禁止。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确保监督无时不在,让违纪行为无处藏身。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中秋、国庆假期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应对,并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报送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节日期间,自治区纪委监委将继续组织明察暗访组,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不断传导压力,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盯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特别是收送月饼、烟酒和购物卡(券)等问题,组织专门力量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专项检查、突击察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

  四是严格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信号,对发现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处理;对屡教不改的要加重纪律处分,强化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的,既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举报信箱: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举报网址:www.xjjw.gov.cn(点击“‘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也可关注“新疆纪检”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节日期间,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每天安排专人值守,及时接受监督举报。值班时间:每天上午10:30—下午19:30,值班电话:0991-2382543。

[责任编辑:张雨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