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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2018年09月26日 17:53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记者王娜报道)9月26日召开的自治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动员会指出,新疆“证照分离”改革涉及100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先在5个国家级开发区进行试点,从11月10日起在全疆各地推开。

  据悉,2018年9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由自治区党委编办、工商局、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根据方案部署,“证照分离”改革将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等五种方式进行,后续会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要求,逐步把所有行政许可归类管理,按照“直接取消、改为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进行改革。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高建东介绍,本次“证照分离”改革共涉及100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审批7项、改为备案4项、改为告知承诺制24项、提高透明度的有34项、加强准入监管的有31项。改革将先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喀什经济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库尔勒经济开发区等5个国家级开发区进行试点,并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从11月10日起在全疆各地推开。

  “证照分离”改革的实质是“照后减证”,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对不必要设定行政审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可由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直接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并加强市场经营过程的监管;对目前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市场主体作出承诺、达到审批条件即可获批经营,发现与承诺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从重处罚;对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等不宜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审批事项,优化准入服务,分门别类减少申报材料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透明度,为创业创新主体进入市场消除障碍。

  据了解,2015年,上海市提出在浦东新区试行“证照分离”改革。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10个自贸试验区和有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改革试点成熟做法。2018年9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责任编辑:权治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