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强化执行威慑努力破解执行难

——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新双

2018年09月28日 10:51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在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各个职能部门建成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合作机制……2013年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构建了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的大格局。具体效果如何?下一步还将有何举措?近日,记者专访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新双。

  “近年来,我们精准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在惩戒失信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王新双告诉记者,2018年1月至7月25日,全区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16109个,其中自然人13704个,法人及其他组织2405个。

  “这些措施的实施,产生了极大威慑力,大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确定的义务,一批长期难以执行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还有很多被执行人迫于联合惩戒制度的强大威慑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有效缓解了执行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王新双表示。

  王新双说,为了妥善解决拒执罪立案难问题,更好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同时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区法院针对拒执罪案件采取公诉与自诉双轨并行制,一方面彰显法律的威严,一方面也给一些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全区法院在依法对拒执罪进行审理的同时还努力做好配套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文件,完善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相关制度,加强执行力度,提升打击拒执罪的质量和水平,坚持能动司法,与自治区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拒执罪。

  据悉,2017年4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公安厅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部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书》及具体合作事项再次进行协调对接,共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17年5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实施网络执行集中查询机制的合作协议》,试点开展不动产网络执行集中查询对接;2017年6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新疆银监局、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乌鲁木齐商业银行、昆仑银行、新疆汇和银行以及各试点法院召开推进会,同年7月5日新疆地方银行全部纳入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2017年8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规范与公安机关对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的方式和程序;2018年6月,自治区高院召开地方性金融机构网络查控工作推进会,明确新疆地方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查询和冻结功能的上线时间。

  王新双说,将“老赖”纳入失信名单,以及对这类人群采取各种限制性措施等举措,体现了“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精神,也体现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的要求。

  “可以说,过去几年,随着联合惩戒格局初步建立,我们真正做到了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王新双说,人民法院给失信的人在生活上设限,不仅是为了督促他们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更是为了推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据介绍,今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全区法院打击拒执罪力度,联合公安、检察院建立健全打击联动机制,严肃查处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断拓宽联合惩戒的手段,全面曝光拒执罪典型案例,形成打击拒执罪的强大声势,促使更多当事人敬畏法律,选择诚信,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