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护航

——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2018年10月25日 11:32   来源:天山网原创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吴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织密了制度的“笼子”,对加强纪律建设再强化、再完善,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也为我们标本兼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提供了制度利器。2018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机关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条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更加坚强的政治保障。《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写入总则,充实到政治纪律部分,体现到方方面面,彰显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旗帜鲜明地向全党全社会传达了坚定不移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标看齐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态度,为落实“两个维护”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向贫困宣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毫不犹豫、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事关落实“两个维护”,事关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首要职责,必须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准确把握运用《条例》,持续传导压力,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县市、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统筹运用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聚焦“六个精准”、紧盯“六种表现”,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用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好政策落实、落细、落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二、《条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更加精准的纪律依据。《条例》充分体现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近年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增加了不少条款,彰显了纪律建设的针对性,特别吸收了近年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实践经验,专门写入扶贫领域违纪行为的查处。在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有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吃拿卡要等行为的,从重或加重处分;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增加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处分规定。从工作实践看,符合实际,完全必要。《条例》将这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违纪行为的查处,凝练为纪律规定,为我们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聚焦总目标,对照《条例》列出的“负面清单”,瞄准“靶心”,强化监督检查,把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政治巡察、群众工作督导和审计巡查等重要内容,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渠道,州县两级开展同步专项巡察,在2019年底前实现对148个“摘帽”贫困村的巡察全覆盖;强化问责处置,优先处置扶贫领域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坚决斩断动“奶酪”的“黑手”;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让扶贫领域的“硕鼠”“蝇贪”“蚁腐”无处藏身。

  三、《条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利器。《条例》划出了更深的纪律“红线”,使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有了更加严格的遵循,将极大促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自觉意识,形成内在的自制力。同时,《条例》新规写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职务犯罪情形相衔接,完善纪法衔接的条款,体现纪严于法、纪法协同的理念,彰显了纪律建设的时代性,让纪律的重拳有法律的助力,制度的力量更为强大。具体到扶贫领域,一方面,我们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宣讲、专栏、微信、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条例》的宣传,使党员干部明规矩、懂法纪、守底线;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及时用《条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当好“婆婆嘴”“黑包公”,发现错误苗头及时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约谈函询,防止小错变成大错,最大限度保证党员干部不碰“红线”不越“底线”。另一方面,高压惩治的一手决不放松,在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同时,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职务犯罪情形相互贯通衔接,让纪律的力量充分释放,通过惩治形成强力警示震慑。要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精准把握监督全覆盖的内涵和外延,既对党组织和党员监督实现全覆盖,又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既坚持党纪高标准在前,又守住法律底线不放松,用好纪律、法律两把尺子,根除一切“雁过拔毛、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的侥幸心理,坚决向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问斩,消除“绊脚石”,用实际行动消除影响脱贫攻坚如期实现的一切障碍,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标本兼治。

  贫如王屋太行山,不移此山誓不还。伊犁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坚持钉钉子精神,咬定青山不放松,手持《条例》利剑,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打通精准监督“最后一公里”,以精准监督促精准脱贫,保护好各族群众的“奶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为全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