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 坚决打赢反恐维稳斗争

2018年10月31日 11:22   来源:天山网原创

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 坚决打赢反恐维稳斗争

肖开提·依明

  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暴力恐怖活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严重犯罪。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我们必须始终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一段时间内,新疆暴力恐怖案件多发频发,成为影响新疆社会稳定最直接最现实的危害。面对复杂严峻的反恐斗争形势和各族群众严厉打击暴恐犯罪的强烈呼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全面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坚定不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政治上的坚定性、思路上的创新性、工作上的执行力,打出一套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组合拳”,推动反恐维稳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当前,新疆呈现出大局稳定、形势可控、趋势向好的态势,已经连续21个月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件,包括危安案件、公共安全事件在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大幅下降,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得到有效遏制,各族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打下良好基础。同时,新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族群众生活不断改善,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反恐维稳的红利初步得到释放。2017年,全疆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1%和8.5%;旅游业呈现“井喷式”增长,全疆年接待境内外游客突破1亿人次,同比增长32.4%。今年1—9月,全疆接待境内外游客1.32亿人次,同比增长40%。对于新疆稳定发展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给予充分肯定,各族群众由衷高兴、交口称赞。如今,全区上下思想认识统一,目标行动一致,工作热情高涨,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拥护,对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形成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局面。事实雄辩地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具有科学品格、富有实践伟力、是完全正确的,自治区党委围绕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所采取的系列措施符合党中央精神、契合新疆实际、是卓有成效的。

  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一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斗争。当前,新疆处于暴力恐怖活动活跃期、反分裂斗争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的形势没有根本改变,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不打败“三股势力”的挑战,新疆就不得安宁,发展就没有良好环境,各族群众就不能安居乐业。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毫不动摇地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为总纲、核心任务、着眼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总目标来谋划、来展开、来推进各项工作,坚定坚决地把自治区党委落实总目标、打好组合拳的工作安排落到实处、确保实效。要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警钟长鸣、警惕常在,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推动反恐维稳斗争常态化长效化,一仗接着一仗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确保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为了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我国强化法治反恐,构建起了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等法律在内的,较为完善、行之有效的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新疆也结合实际,严格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制定了反恐怖主义地方性法规。我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一是坚持反恐和保障人权相平衡,不仅通过打击恐怖主义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发展权等基本人权,还注重保护恐怖罪犯的相关人权;二是坚持预防和打击相结合,不仅对依法打击恐怖主义作出明确规定,还突出预防性反恐;三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依法惩治恐怖主义犯罪,严厉打击和孤立暴恐分子,又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进行帮教和采取行政处罚;四是坚持稳定、安全与发展相融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既强调稳定和安全,又注重发展和繁荣。在新疆反恐维稳斗争中,严格落实国家反恐怖主义法律规定,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既注重依法严厉打击少数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免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侵害;又重视开展源头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滋生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环境和土壤,将暴恐活动消除在未发之前,并通过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特别是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的人员,依照法律法规,本着宽严相济的政策,着重感化挽救。多数受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影响,涉嫌犯罪但情节较轻、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员,在依法宽大处理的同时,向其提供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过程中,坚持依法办学,注重人文关怀,尊重和保护学员风俗习惯,重视解决学员实际困难,最大限度保障和满足学员在学习、生活、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将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提高学员交流交往等能力,接受现代科学知识,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国情等认识的基础;将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培养学员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关键环节;将学习技能作为实现就业的重要途径;形成了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为载体,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知识、职业技能和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为主要内容,以实现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培训模式。通过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学员不仅认清了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和危害,反省了自身错误,同时提高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正确理解了双语教育的真正意义,由听不懂、说不出、看不明,初步实现能听懂、能交流;增强了法治意识,认识到自己首先是国家公民,行为既受法律保护、也受法律约束,要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掌握了一定实用技术,能够依靠就业实现增收、脱贫、致富;使学员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明显增强,明辨是非、抵御极端思想渗透能力明显增强,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明显增强,向往和追求现代文明生活蔚然成风,对未来充满信心。在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影响下,新疆社会环境发生明显变化,正气上升,邪气下降,追求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文明生活风尚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宗教极端思想传播受到自觉抵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反恐维稳和去极端化工作的群众基础更加牢固,各族群众对未来美好生活充满希望。实践证明,我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契合了国家现实需求,满足了人民群众殷切期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繁荣发展,是立足中国国情的良法,随着反恐怖主义相关法律的实施,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在不断增强。

  坚持依法治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本质要求,是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始终高举宪法法律旗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建设法治新疆。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信仰哪种宗教,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违法必究、犯罪必惩。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宪法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各族群众懂得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使崇法向善、循法而为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推进反恐维稳斗争的常态化长效化,最大限度打击孤立敌人,最大限度团结争取人心,使反恐维稳组合拳更有力度、更见成效。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使命牢牢记在心上、把责任始终扛在肩上,全面打赢反恐维稳斗争,切实把新疆这块祖国的疆土守护好、稳定好、发展好,在新时代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