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速交警严查大货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2018年11月08日 09:12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张梦雨 通讯员杜渊源报道)高速公路上,大货车在左侧车道占道行驶,不但影响了正常行驶速度,还有可能会出现交通安全隐患。为此,高速路严禁大货车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行驶,对此,高速交警也对于“不守规矩”的大货车展开了严查。

  现场11月7日12时许,在吐乌大北线南泉子收费站,高速交警将新F牌照的大货车拦停。驾驶员停下车后,对于自己占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并不承认,并且反问交警:“你们咋知道我占道了?”当民警将指挥中心传送来的违法图片给司机看了之后,这时驾驶员才承认,自己当时看到左侧车道没有车,在明知道这样是违法的情况下,还是将车开上了左侧车道。

  说法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民警介绍,阜康大队辖区吐乌大北线南泉子收费站采取分车道行驶,该路段是长下坡路段,是历年事故高发路段,采取分车道行驶后,把货车和客车分开,分别进行不同限速,右侧为货车道,限速为60公里/小时,左侧为客车道,限速为80公里/小时。从而降低事故发生。

  同时,“左客右货”的行驶方式,是将左侧车道设置为客车道,能有效避免大货车“压速”,从而提高通行效率。

  处罚记者从高支队阜康大队了解到,交警采取巡逻查处和南泉子收费站推送查处两种方式。2018年7月至今,高支队阜康大队共处罚货车违法占道1661起,其中仅10月份共处罚453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这些驾驶员将被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3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