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

2018年11月12日 11:59   来源:昌吉日报

  天山网讯(通讯员曹娟报道)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昌吉州各级法律援助单位主动出击,依托区级法律援助实体平台为脱贫攻坚提供法律援助,受到群众的好评。

  近两年来,昌吉州着力构建以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点,以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初步建成了法律援助扶贫实体平台,负责受理贫困群众的法律诉求,为贫困群众解答法律疑问、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援助措施等。州法律援助中心、州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国家安全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和完善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州县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与此同时,州县两级共、青、妇、残联等人民团体及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为贫困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截至目前,昌吉州公、检、法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3个,并在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昌吉州法律援助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整合资源,借助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将法律援助宣传融入其中,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知晓率,让贫困群众知道遇事找法律援助部门,并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州县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资源,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宣讲法律援助的基本程序、援助范围、援助对象和事项;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招聘会、进监狱等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等,提高贫困群众的维权意识;充分利用昌吉日报、庭州法治微信平台等宣传自治州法律援助的典型,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让贫困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条件、范围和申请渠道。

  昌吉州各级法律援助单位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办法》相关规定,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拓宽法律援助的范围和非诉讼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向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加大涉农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设立农民工“绿色通道”、村(社区)法律援助审批快速通道,实施“点援制”服务措施等,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网购纠纷等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社会低收入人群;针对军人军属维权案件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查流程,全力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昌吉州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3件,帮助1264名受援人员挽回经济损失4012万元;接听“123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1694次,接待来访群众2566余人次。

  昌吉州各级法律援助单位积极做好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截至目前,依法为864名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