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制定电子证据取证规范

2018年11月15日 10:55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高娃报道)随着网购的发展,“网购消费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积极发挥电子取证实验室的作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针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多发易发问题进行定向监测,发现违法线索将严厉查处。

  近日,自治区工商局发布了《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电子证据取证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制定电子证据取证工作统一标准,同时发布10种取证方式,确保电子证据取证的有效性、合法性。

  《规范》提出的取证方式包括存证云、拍照和摄像、封存(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委托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等。

  去年,自治区工商局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投入使用,可实现电子数据提取固定、电子数据恢复、电子证据分析、远程证据的抓取固定等功能。实验室可对手机网页、电脑网页和几十种手机APP等电子证据进行固定,还能对计算机、笔记本、平板电脑、移动存储设备等设备中的本地已删除文件进行恢复。

  自治区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杨军介绍,《规范》的出台对查处网络市场违法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有利于电商规范发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会尽可能采取多种取证方式对同一个取证对象进行取证,提高证明效力。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