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司乘关系治理提上议程

2018年11月20日 11:03   来源:南方日报

  重庆万江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后,引发全国人民追问:目前的司乘关系怎么样?有没有潜在隐患?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指出,从2016年年初至今年10月31日,经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已经有223件,2017年比2016年增长4.8%。其中,被告人是乘客身份的占七成,司机身份的占两成,乘客犯罪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主,占比55.77%。在所有案件中,50.54%的案件受害人为司机。

  这个报告充分说明了司乘关系不容乐观,甚至超越我们许多人的想象,这是因为报告是以刑事案件为统计口径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口角摩擦等,并不列入其内。有理由相信,那些还不是刑事案件的司乘矛盾,随时都有可能升级,并且酿成灾难。以下数据能有力证明这一点:公交车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合计占比六成;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控装置的情况;当类似情况发生的时候,有七成发生在市区道路、路口、大桥、盘山路、高速等危险环境下,只有三成司机选择了避让,一成乘客出面制止;就结果来看,超五成案件出现车辆撞击其他车辆、行人、道路物体或剧烈摇晃等情况。当这几组数据叠加,任何一环没有做好,其中风险都是成倍放大的。

  尤其令人后怕的是,统计概率对个体来说是意义不大的,就像万江公交车上的那些乘客,他们不可能准确预估到,概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当然,这也不是说统计就没有意义,至少从整体层面上,我们能得知哪些是关键环节,哪里可以预防。在这里,涉事乘客、其他乘客是关键变量,我们每个人都值得思考,自己会是那个怕管闲事的乘客吗?自己会是那个因为错过下车点就爆脾气的乘客吗?这样的反思至关重要,它关系到我们是否能修身自正、遵守公德。一个自我修养不够的人,随时都有可能僭越社会底线,即便不在满载生命的公交车上,也有可能在飞机上、在高铁上。倘若他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那么不能止于道德指责,得让法律好好教教他,霸坐就得失信处罚,扰民就得行政罚款,扰乱公交驾驶,毫无疑问必须追究刑责。

  另外一个关键变量是司机,如果说碰到什么样的乘客是不可控的,司机至少是固定的,是可控的。这里可以通过两方面的介入,把绝大多数问题遏制在萌芽阶段。首先,一个司机面对纠纷能冷静对待、正确处理,不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而且能最大程度减缓矛盾升级。公交车司机是个特殊群体,每天面对各种各样的人群,应该有相应的心理建设。好的公交司机,应该不容易被激怒,懂得适当忍让,选择停车处理等,简言之,无论什么情形,都会时刻把公共安全放在首位。其次,重庆万江公交坠江事件让我们看到,司机和乘客之间完全不加屏障是危险的。哪怕司机十分冷静,在遭受乘客突然袭击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把控不住场面。鉴于这点,要学习许多地方的经验,给司机设置防护门,最大程度地保护好司机的人身安全。

  每个人或多或少地需要乘坐公交车,司乘关系是否和谐融洽,司乘矛盾是否能妥善处理,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以坠江事件为由头,以司法报告为借鉴,我们应该趁热打铁,把司乘关系治理提上议程,法律要准确打击,乘客要严于律己,司机要强化培训,通过有效的制度建设化解司乘纠纷、构建和谐司乘关系。(扶青)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