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楠:办一个案件普法一片

2018年11月20日 16:13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张秀 通讯员张文婧报道)打火机、葡萄酒、核桃奶……11月14日,记者推开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唐楠的办公室门,一堆小商品映入眼帘,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唐楠是位“不务正业”的法官。

  事实上,唐楠办理的许多案件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她办公室里堆的那些商品,都是当事人提交的物证。

  办一个案件普法一片

  “这是要逼死我们这些小商户啊!”当日,两名当事人来到唐楠的办公室,坐下便开始吐槽。

  自今年9月开始,乌市中级法院陆续接到浙江省宁波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状,乌市、昌吉市的16家商户因为销售侵害该公司知识产权的打火机被起诉至法院。该系列案件中立案的有64件,分别针对批发商和零售商,要求2万元-6万元不等的赔偿额。

  由于经常和小商户打交道,唐楠了解他们的经营习惯:遇到上门推销的批发商,觉得价格合适便进货销售,对于法律风险并不了解。

  “我是头回听说知识产权法,该公司让我们赔偿太不公平。”当事人说出了自己的法律困惑。

  “我理解你们的心情,但法律对知识产权有明文规定,你们的行为确实已触犯了法律……”唐楠向当事人讲起了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2011年,唐楠调入民三庭后,一直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就此,她总结了一套经验:第一步是让小商户理解法律规定,明白自己确实是违法了;第二步再分别对原被告做工作,促成和解。

  果然,经过唐楠近一小时的解释,这两名被告心悦诚服。

  “在办案中,我们特别注重释法调解,努力做到办一个案件普法一片。”唐楠说。

  法庭开进商贸城

  “上次庭审的时候唐法官说了,进货一定要走正规渠道,防止侵权。”近日,乌市某商贸城法务部门负责人薛华给商户提醒。

  他提到的庭审,正是今年4月,唐楠和同事在该商贸城内审理的因铅笔侵权纠纷引发的批量维权知识产权案件。

  “同一原告基于同一权利分别起诉不同的被告,维权方式、诉讼请求等内容基本相同的诉讼,称为批量维权案件。”唐楠介绍说,“批量维权案件所涉的对象多是小商户,所涉商品多为酒类、日用品、电子产品等。该商贸城里的商户是这类诉讼的重点对象,因此我们决定将法庭开到商贸城。”

  将法庭开到人来人往的商贸城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既要保证法庭的严肃性,又要保证庭审秩序。唐楠和同事多次前往商贸城沟通、选地点,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做了充分的准备。

  “如果庭审在法院进行,很多商户肯定没时间来旁听,当天庭审开在商贸城里,近百名商户前来旁听。”薛华回忆,“案例发生在身边,审判也在身边,让大家对法律的感觉不那么陌生。”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