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用实际行动与“三股势力”斗争到底

2018年11月21日 10:46   来源:天山网原创

  阿拉山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口岸管委会主任 阿力木江·肉孜

  当前,全疆上下干部群众都在发声亮剑,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诚履行职责,坚定坚决地与“三股势力”“两面人”作斗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感振奋,备受鼓舞。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的党员干部,我有义务、有责任站出来发声亮剑,用实际行动旗帜鲜明地与“三股势力”“两面人”斗争到底。

  我是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我是维吾尔族,更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我的信仰是马克思主义。2016年,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信仰宗教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共产党员不能信教是政治纪律,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党员干部都必须坚决遵守。我们要有“一朝入党,终身为党”的信念,做一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员干部不信仰任何宗教,也就没有所谓的清真饮食习俗禁区。我们应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思想,从舌尖上开始去极端化,从饮食习俗开始转变,民汉互相尊重,互看亮点,共同享用中华美食。应该从日常生活的起名、婚礼、葬礼等开始,从内心深处彻底剥离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给子孙后辈开创一片新的天地。

  维吾尔族不等同于穆斯林。民族与宗教,本是两个概念,但“三股势力”“两面人”却把维吾尔族说成是“全民信教的穆斯林民族”,把维吾尔族等同于穆斯林,将宗教的枷锁硬生生地套在了一部分不信教的维吾尔族群众脖子上。《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把维吾尔族等同于穆斯林,无疑剥夺了部分维吾尔族不信仰宗教的权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实质上也是一种将宗教教规凌驾于国法之上的违法行为。

  我是维吾尔族,更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维吾尔族是经过长期迁徙、民族融合形成的,不是突厥人的后裔,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构筑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在中华各民族共同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的长期奋斗中,培育了崇尚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刚强坚毅、自强不息等优良传统。我先后在新疆多个地州、多个岗位工作过,与各族干部群众一起工作、生活,大家交往交流交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我切身感受到各民族同胞间的深厚感情,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我是中国公民,我的祖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出生在上世纪70年代,目睹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亲历了天山南北在党的领导下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社会大局更加稳定,发展势头更加强劲,民生改善更加有力,各族群众安居乐业。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无比自豪和骄傲,无比感恩伟大的祖国、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总目标为统领,推动各项工作,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特别是要把打击“三股势力”、清除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誓与“三股势力”“两面人”决战到底。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