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一路变革 “司法为民”是不变的“法条”

2018年12月07日 13:16   来源:天山网原创

  引言:2018年中国迎来改革开放40年。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深刻改变了中国,也深刻影响了世界。40年砥砺奋进,40年众志成城。中国实现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在国家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新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行,书写了改革开放的壮丽篇章。

  5月29日起,天山网开设“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栏目,全面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新疆波澜壮阔的拼搏奋进历程,充分展现新疆改革开放取得的重要进展,生动反映各族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

  兰莉在为当事人立案。(图片均由采访对象本人提供)

  天山网讯(记者刘一鸣报道)“司法为民”是一代代司法工作者必须牢记的使命,守护公平正义,是篆刻在法院人心中永恒的价值坐标。

  “改革开放40年,我们两级法院也跟随改革一路创新,但永远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法条’。”12月6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兰莉说。

  面对司法改革浪潮,紧紧遵循司法审判基本规律,探索新形势下审判管理的新路径:法院大门向更多群众敞开、法院服务越来越便民、办案效率越来越高,越来越接地气……

  这些变化,人民群众感受颇深。

  “立案登记制”让法院大门向更多群众敞开

  兰莉是1992年进入法院系统的,从书记员、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庭长一路走来,26年间,她最大的感受是:法院大门在向越来越多的基层群众敞开。

  “我刚工作时,当事人到法院来都是很重大的案件,但如今跟随时代的发展,群众法制意识在提高,现在小到几十元的物业纠纷,群众也会来法院维权。”兰莉介绍,这样的变化,离不开的是制度的变革。

  2015年人民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困扰群众多年的“立案难”从此化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这与从前最大的区别是,以前法官立案时,会审查很多深层次内容,甚至涉及到案件的实体问题,例如原被告主体是否适格,诉讼请求是否正确,案件是否会败诉等。而现在的“立案登记制”要求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起诉条件,符合立案登记的,便可立案。

  数据显示:2016年,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同比增长27.6%。

  兰莉表示,制度的变革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敞开大门,解决了“立案难”问题。

兰莉与同事们正在开会。

  繁简分流 让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

  “以前为啥不愿意打官司呢,一方面是大家没有很强的意识,另一方面是打官司要经历的过程太漫长,从立案、审理到判决,有些小案件,本身涉及金额也不大,老百姓实在不愿意浪费时间。”乌鲁木齐市民杨华强向记者说。

  其实,随着法院不断创新的繁简分流让案件审理一步步驶入“快车道”,如今十几分钟便可以等到案件判决结果。

  “繁简分流实际上就是把案件做区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黄永解释说。

  在一些基层法院,设立“法官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律师工作室”,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简单民事纠纷先行“过滤”、先行调解,例如家事纠纷、邻里关系、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涉及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同时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等第三方调解力量参与化解纠纷。有的法院的巡回审判车开进了农牧民家门口、田间地头,有的设有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致力于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经过诉前分流后,案件进入诉讼阶段的,立案后法院还会进一步分流。简单的案件会通过法院“快立、快审、快结”的简案快审方式进行化解。

  “现在不少法院都建立了小额速裁庭,标的在1.5万元以下的都必须通过速裁庭来解决。”黄永介绍,速裁庭会在审理过程中,简化部分程序,可能一些案子,十几分钟就了结了。同时,法律文书也会简化,厚厚的判决书用表格便可完成,上面只需填写必要要素。

  此外,法院的审判庭分工越来越精细,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业化审判,对系列性或群体性民事纠纷探索实行示范诉讼方式,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解决。

  “这样做的最终目的就是达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才会越来越高,当形成类案判决模式,此类案件就能被做精做实。”黄永说。

黄永与同事们的合照。(中间为黄永)

  法院服务“数字化”提高效率 群众少跑趟 

  “你好我要立案。”“如果要立案的话还缺一些材料,您得补齐才可以。”这样的对话曾经时常出现在法院立案窗口。

  为解决这一问题,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跟随改革开放的步伐,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以前要立案,必须来法院。但是现在我们在网上有了预立案系统,把相关资料提交到上面,就可以进行预立案。”黄永介绍,通过这样的系统,在到法院立案窗口之前,系统就会提示当事人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步到位。

  “如果各个环节都很顺利的话,不到半天时间,立案就可以完成。”兰莉介绍,不仅如此,当立案完成后,当事人在大厅的屏幕上就可以直观看到自己的案件分到了哪里,承办人是谁等信息。

  与从前不同的是,以前立案是由庭长进行分配。而如今的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民商事案件进行系统自动分案。

  “这个系统是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这样就杜绝了人为干预。”黄永说,另一方面,这样的系统也能让每一位法官熟悉不同类型的案件,在随机分案中,法官也能提高自己的能力。

  此外,为实现特殊情况下的灵活分案,庭长可根据案件特殊情况及庭室人员情况,对自动分案进行手动调整。

  “系统自动分案有利于科学配置司法资源,从而减少案件流转环节,进一步提高立案质量和效率,为公正司法提供有效助力。”兰莉补充。

  改革开放40年,办案环境变了,机构设置优了,案件数量多了……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历史的变迁,是改革开放40年成就的缩影。

  “唯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没有变,‘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没有变。”黄永说。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