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短评】治理酒驾普法宣传应“扫盲”

2018年12月17日 10:35   来源:新疆日报

  隋云雁

  12月1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酒驾专项整治召开媒体通报会,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布近期查处酒驾工作情况。

  事实上,严查酒驾早已是交警部门的常态化工作,之所以向媒体通报,也不是因为近期有特大新闻,而是希望通过普法宣传,让更多的驾驶人认识危害,避免酒驾。

  而现状是,酒驾违法行为禁而不止,查而不尽。只要酒驾存在,对于公共安全的威胁就一直存在,酒驾酿成的事故会对一个个家庭带来无尽伤痛,个人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酒驾入刑以来,通过长期以案说法,公众对酒驾危害的认识不断深入,但总有人怀揣侥幸心理,不惜以身试法,这是交警部门最头疼的。

  从交警部门通报的数据分析来看,经常有机会接受普法宣传、能通过媒体了解到典型案例的人群几乎已经消失在查处数据中,而近年来查处的酒驾违法行为人群往往处在普法薄弱区域,这一现象值得关注,并再一次说明,治理酒驾需要全社会的合力。

  交警部门持续的执法震慑固不可少,但同时,我们也希望发动更多社会各方力量来守护道路安全、守护家庭平安。这需要所有承担普法责任的主体的共同努力,比如说,学校的普法教育可以承载起“小手拉大手”的责任使命,街道社区和乡村可以将普法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

  总而言之,为了每一个家庭的平安幸福,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更多驾驶人不再处于普法“盲区”,才能有望真正杜绝酒驾。

[责任编辑:张雨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