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可办理新疆离境退税

采取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

2019年01月04日 18:59   来源:天山网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退税点。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 通讯员冯钰摄影报道)2019年1月3日,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出发大厅正式开始办理新疆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业务,该航站楼退税点也成为新疆霍尔果斯公路口岸联检厅退税点之后第2个可以为离境旅客退税的服务点。

  1月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了解到,该航站楼离境退税点退税采取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退税未超过10000元(人民币,下同),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离境退税点位于T3航站楼国际出发厅隔离区内18号登机口对面的天山农商银行,需要申请退税的境外旅客需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并向海关验核确认,由代理机构退税。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相关负责人说,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作为新疆第一家办理退税业务的口岸机场,对于境外旅客购买的商品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税,极大方便境外旅客办理退税业务,拉动境外旅客消费,推动特色商品出口,今后机场将继续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帮助离境旅客更加便捷地办理相关业务。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离境退税主体即境外旅客,是指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离境退税物品主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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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境退税物品:

  主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2.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离境退税具体流程:

  1.退税物品购买,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

  2.海关验核确认。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3.代理机构退税。境外旅客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为境外旅客办理增值税退税,并收取退税手续费。

  离境退税的条件:

  1.境外旅客能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标注或能够采集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期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2.境外旅客离境日距最后入境日未超过183天。

  3.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内购买退税物品的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4.境外旅客购买的货物属于退税物品范围,且退税物品未启用或消费。

  5.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开具日期不早于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

  6.退税物品购买日距离境日未超过90天。

  7.境外旅客能够出示购买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离境退税商店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

  8.在申请办理退税时,《离境退税申请单》与离境退税管理系统采集信息对比一致。

  9.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10.《离境退税申请单》需经海关验核签章。

  11.《离境退税申请单》上所载境外旅客信息与采集申请离境退税的境外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证信息一致。

  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