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零跑腿”

申请人可网上下载《动产抵押登记书》,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告知

2019年01月08日 13:11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王璇报道)日前,新疆与全国各地一起实现了动产抵押登记“ 一网通办”,申请人办理“零跑腿”。

  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随着2018年12月28日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正式上线,以后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可以足不出户、全流程网上办理。

  以前,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申请人需拿打印好的纸质材料到工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登记盖章。

  现在申请人在网上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共分三步,足不出户在线申报,登录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http://dcdy.gsxt.gov.cn)。办理人进行身份注册后,按照提示逐步录入有关信息及材料,完成申请。平台上还能直接完成动产抵押变更、注销和查询等多项业务。

  市场监管(工商)机关有关工作人员会按照《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办理人。审核通过后,办理人可随时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加盖公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等文书。登记机关将在审核通过后次日,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同步进行公示。

  “不需要再到工商部门现场审核盖章,真正实现全程在线办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负责人杨军说,线上办理与线下办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动产抵押实现全程在线办理,对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该系统上线后,现场办理窗口依旧保留,办理人仍可持纸质资料去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由工作人员通过专网监管子系统进行录入、审批。

  据悉,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6日,新疆已网上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3起,担保金额达4.69亿元。

  申办业务时注意事项

  由抵押人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登记、公示。

  使用系统进行登记是动产抵押登记更为便捷的方式,系统审核通过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等文书与现场登记出具的文书具备同等效力。申请人也可选择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2018年12月27日前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办理人申请变更、注销、撤销等业务依然通过原有登记方式办理。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