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对20个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公布反馈情况(第一批)

2019年01月19日 11:19   来源:新疆日报

  【编者按】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8日至21日,自治区党委10个巡视组分别向和田地区、和田县等20个地、县党委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巡视情况反馈大会,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组长反馈巡视情况;被巡视地、县党委书记作表态发言。巡视组发现的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本报刊发的是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

  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扶贫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还有偏差,扶贫项目不精准,盲目决策,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不严、使用不当;县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有落差,政治责任压得不实,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抓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脱贫攻坚工作弱化,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力;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宽松软”;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不彻底。

  伊吾县委:落实扶贫政策“变形走样”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差距较大,在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方面存在严重偏差,扶贫项目落实不精准,擅自扩大受益范围,落实扶贫政策“变形走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县委发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力度不够;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压得不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存在做表面文章、形式主义突出等问题。

  伽师县委: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到户不精准

  学习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有差距,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到户不精准;县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扶贫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农村党建工作薄弱;纪委监委监督重点不突出,责任落实欠缺,部分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不力,存在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巴楚县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

  学习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存在短板,对脱贫攻坚政策学习掌握不全面,扶志扶智工作抓得不实,扶贫项目不精准;县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研究谋划不及时,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扶贫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到位;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存在缺位现象,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到位,作风不实问题禁而不绝,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流于形式;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乌恰县委: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有力

  学习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有偏差,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聚焦、精力发散,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有力;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执纪监督“宽松软”,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失,攻坚合力不足,个别干部借机敛财;整改责任压得不实,督促抓落实不够,整改措施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

  阿合奇县委:扶贫与扶智内生动力不足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不够深入扎实;产业扶贫项目不精准,扶贫与扶智内生动力不足;县委班子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对脱贫攻坚工作谋划和推动落实不到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虚化弱化,个别干部责任心不强;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够到位,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侵害农牧民切身利益,把项目资金当成“唐僧肉”;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履职担当不够,不整改、假整改。

  民丰县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有偏差,思想麻痹,盲目乐观;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统筹谋划不足,扶贫干部队伍配备不合理;纪委监委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能力较弱,责任不到位,合力不足,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混乱,问题频发;对各类督导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够重视,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