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这五年】司法改革让公平正义阳光普照天山南北

2019年01月21日 10:25   来源:新疆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紧紧围绕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进程,在司法领域树起一个个标杆、建起一块块试验田。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捕诉合一”改革推动检察机关高效办案精准指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自治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个个既有针对性、又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相继推出,让公平正义阳光普照天山南北。

  筑牢维护公平正义的防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推动纠正冤假错案的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张飚被授予改革先锋奖章。

  人民群众对办关系案、人情案行为深恶痛绝。近年来,全区司法机关下大力气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科学配置司法职权、保障司法权科学规范运行、完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推行,成为牵引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

  2016年以来,自治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推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让能办案的人投入一线真正办案,提高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截至去年10月31日,全区共有员额法官3630名,员额检察官1612名,以员额制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初步形成。各项改革重心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制度机制设计转向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纵深推进阶段。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侦查手段和司法措施的监督,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应有制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司法体制改革剑指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你拨打的机主已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6月起,拨打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634名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号码,都会听到这样的“失信彩铃”。

  牢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承诺。2016年,全区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开战,各地法院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失信惩戒措施,联合多部门对“老赖”进行信用惩戒。

  老百姓打官司立案更便捷了。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推行,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改革实行以来,自治区各级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逾九成,立案渠道全面畅通。

  司法为民,要让公平正义抬眼可见、触手可及。

  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老百姓只需输入关键词,就能找到自己需要的裁判文书。截至2018年11月,全区各级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485985份;自治区检察机关加大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力度,检务公开率升至90%。

  深化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加大调解力度,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调解、公安部门的行政调解、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民调解相互配合,多元化调解模式让老百姓们的气儿更顺了。

  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实体、热线、网络平台。随着审判、检务公开进程明显加快,开放、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老百姓对涉及切身利益的案件“门儿清”。

  司法创新助推法治新疆建设

  原被告相隔千里,缺席法庭,庭审还能照常进行吗?

  2016年4月,自治区首例“微信庭审”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在传统诉讼模式上更新升级,通过网络审理案件,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紧紧围绕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进程,在司法领域树起一个个标杆、建起一块块试验田。

  自治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起步虽晚,但后劲十足。改革优化丰富了检察职能,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以来,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立案数达到了3456件,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总数2931件。

  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建设,现代科技运用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司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开发运用,为公检法等部门高效办案提供指引,为完善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支撑。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从“夯基垒台”到“立柱架梁”再到“内部精装”,一场“动真碰硬”的司法体制改革正不断向纵深拓展。

[责任编辑: 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