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三公”经费再“瘦身”

2019年01月23日 10:43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黑宏伟报道)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9年,自治区财政将继续压缩“三公”经费。除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都要纳入压缩范围,各级财政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自治区财政厅严格按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的要求,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效益。根据上级要求,各级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各单位今年的“三公”经费不得超过去年。凡是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一律不安排支出。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财政工作必须要正确理解和运用好宏观政策、结构性整合政策、社会政策,激发改革动力和市场活力,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方面,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该保的支出必须保障好,该减的支出一定要减下来。

  据悉,今年自治区财政厅将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在硬化预算约束方面,年初预算一经批准,除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支出外,一律不得调整。同时,强化预算执行,收到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后必须在30日内下达。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6月30日前必须完成预算指标下达,当年实现支出。此外,自治区财政厅还将严格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9月30日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收回财政用于本年急需安排的项目。结余资金和在规定时限内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用于支持自治区重大支出。

[责任编辑: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