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声音】以政绩考核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2019年02月28日 09:52   来源:新疆日报

  将事关民生福祉的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范畴,以沉甸甸的责任倒逼党政干部亲力亲为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据2月25日《新疆日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公众生命安全健康,始终是不折不扣的民生问题。将事关民生福祉的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范畴,以沉甸甸的责任倒逼党政干部亲力亲为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管理学中有句名言,没有考核就没有管理。对食品安全而言,是否纳入党政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也是风向标。因为在没有政绩考核的压力下,不少党政干部对待食品安全问题,容易心生懈怠,甚至还有可能说做“两张皮”,让食品安全工作陷入“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的怪圈。鉴于此,加大对党政干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绩考核力度,以政绩考核“指挥棒”调动党政干部抓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谓抓住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牛鼻子”。

  众所周知,政绩考核是选任党政干部的重要标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范畴,对于党政干部而言,无异于套上了责任的金箍,倒逼他们主动积极作为,抓好食品安全。

  当然,政绩考核必须以科学合理的考核规则和强有力的责任追究为前提。此次印发的《规定》,设置了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清单,并对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不力的各种情形,设计了一揽子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而又严密的政绩考核体系,必能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最大限度地释放出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的正能量,筑牢食品安全底线不被突破的坚实根基。

  以政绩考核的“指挥棒”,倒逼党政干部主动担当,兢兢业业地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是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应然之举。相信随着《规定》的实行,食品安全的防线必将牢牢守住。(张智全)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