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昌吉州持续加力推进完成整改任务

今年瞄准精准治污改善空气质量

2019年03月22日 10:28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昌吉记者站刘茜报道)记者从昌吉回族自治州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目前,昌吉州承担的30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已交账销号18项,占总任务的60%,完成任务过半。

  据了解,今明两年,昌吉州需按时完成4台5万千瓦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的落后产能淘汰、部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标改造、改善冬季采暖期大气环境质量等12项整改任务。同时,对2018年已完成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2017年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272个转办件开展“回头看”,全面自查并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巩固成果、严防反弹。

  针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问题,昌吉州将聚焦治理重点、实施精准治污,从严守生态保护“三线一单”、全面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扬尘污染控制、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科技支撑7个方面,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昌吉州将以产业结构调整带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煤炭产业绿色发展。今后,“乌—昌—石”区域内4县市2园区环境同防同治,区域内不再布局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项目,全面禁止以煤为燃料、原料的新建项目,新建项目全部采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年底前,完成对全州30万千瓦以下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不达标燃煤机组整改;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转变。“乌—昌—石”区域内4县市年底前出租车及城市公交车气(电)化率达到80%;加快推进“电化昌吉”进程,新增100万平方米电采暖面积;9月底前,分类制定采暖季错峰生产计划,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