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保障性住房申请门槛

月收入调整为3345元(含)以下

2019年03月22日 11:04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魏红萍报道)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乌市进一步放宽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降低申请门槛,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进行了调整,申请标准由去年的3085元(含)以下调整为3345元(含)以下,调高了260元。

  据介绍,调高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是因为乌市201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101元,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41.75元,相比2017年度的36993元、3082.75元,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今年乌鲁木齐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中,除了人均月收入标准进行调整外,可申请的住房面积依然保持原有标准,即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人均13平方米(含)以下。

[责任编辑: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