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基金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9年04月13日 10:18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11号

  《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基金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1月28日召开的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治区主席 雪克来提 · 扎克尔

2019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