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出台五举措提升就业质量

2019年04月20日 09:49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今年,乌鲁木齐市出台了就业惠民、就业惠企、就业扶贫、创业促就业以及就业服务等五个方面举措,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确保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和长期就业。

  为加大对企业稳岗的支持力度,今年,乌市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校、职业培训机构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最高1800元。同时,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在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方面,乌市今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

  乌市财政每年还将筹集1000万元,设立就业创业鼓励基金,各区(县)也分别设立就业创业鼓励基金,对当年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和孵化效果给予奖励性补贴。

  从今年起,乌市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未就业的中职(技校)毕业生,扩展至16岁—24岁失业青年;加大技能扶贫力度,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职业技能培训合格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在培训期间每月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今年,乌市还将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通过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在带动经济转型提质过程中培育更多就业形态,释放新动能带动就业效应,带动更多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就业。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