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二十三条措施》

2019年04月24日 14:50   来源:兵团日报

  兵团日报讯 近日,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23条措施》。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基层减负年”在兵团落地见效,促进兵团更好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切实履行好“三大功能”、发挥好“四大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树立正确政绩观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兵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实行台账管理,马上就办、跟踪督办。

  2.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的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上来、体现在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和履行兵团维稳戍边职责使命上来,防止和纠正政治业务两张皮、学习工作两条道等问题。

  3.强化教育引导。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让基层干部集中精力抓深化改革、向南发展和维护稳定等重点工作落实。

  4.开展专项整治。从兵团机关抓起,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率先排查和整治本级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

  二、大力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5.大幅精减文件数量。严格执行兵团党委年度发文计划,切实做好文件把关审核,确保2019年兵团党委、兵团发至团级单位的文件同比减少30%—50%。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

  6.严格控制发文规格。确需制发的配套文件,一般参照上级机关发文形式,不得随意升格。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年度工作要点等,不以兵团党委、兵团或办公厅名义发文。严控配套类、分工类文件。

  7.科学确定文件密级。准确研判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应解密的及时解密,切实解决文件定密过多过高、不便学习贯彻等问题。

  8.大力发扬“短实新”文风。各级各类文件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注重务实管用,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杜绝照抄照搬。除事关长远和全局的发展规划外,综合报告不超过4000字,专项工作报告不超过2000字,兵团党委、兵团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各部门按此从严掌握。

  9.合理把握请示报告。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上级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拟稿部门需对有关背景、数据、研判负责,报送的落实措施要可量化,落实效果要可验证,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禁凡事都要求报送贯彻落实情况,严禁不切实际限定时间要求基层上报数据材料。

  三、层层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10.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实行会议计划管理,切实把住会议审批“入口关”,确保2019年兵团召开到团级以下单位的会议同比减少30%—50%。各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召开全兵团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上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下一级。经兵团党委批准直接开到团级的会议,不再层层开会。工作内容相同的会议应合并召开,能以视频会议召开的不集中开会,能以议事协调机构或部门名义召开的不以兵团党委、兵团名义召开,能以文件形式部署工作、现场办公解决的一律不开会。

  11.严格控制会议规格。未经兵团党委批准,兵团党委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各部门召开的全兵团性会议,不得要求各师市及兵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除有审议事项外,部门工作会议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对一些已事先征求意见的协调会,只邀请意见不一致的单位参加。

  12.切实提高会议实效。坚持开短会、开小会、讲短话,部署专项工作的全兵团性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会议召开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会议召开时,要严格控制时间,防止和纠正照本宣科、泛泛表态。会议召开后,要强化议定事项和重大活动成果的跟进落实,防止会议活动走过场。学习上级文件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

  四、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13.严格控制总量频次。从兵团机关做起,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兵团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同类事项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凡兵团党委、兵团以及兵团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已经安排贯穿全年、覆盖团场、连队、企业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师市不再另行组织开展,确保对团场、连队和企业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同比减少50%以上。

  14.改进工作评价方式。强化结果导向,评价师市和单位工作,更加看重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防止和纠正简单以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填表报数、台账记录、学习笔记、考试背诵、微信关注、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等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做法,防止和纠正以发现问题多少、问责人数多少作为督查检查标准,防止和纠正工作刚安排就检查、刚部署就考核。

  15.提高调研检查质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轻车简从、减少陪同。注重随机抽查、蹲点调研,多到问题集中、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解民困、纾民忧。防止和纠正以调研之名行督查之实,防止和纠正瞎指挥、乱表态、扣“帽子”。

  16.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凡党中央、国务院未规定或未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的,不得动辄签订“责任状”,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转嫁压力。

  17.规范城市创建活动。除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国家机关及兵团党委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开展的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外,各部门不得自行组织开展涉及城市创建活动。

  五、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

  18.坚持审慎精准问责。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防止和纠正简单以问责推动工作、等同管理、代替整改,杜绝“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倾向。确需问责的,要充分听取被问责干部所在党委(党组)和本人意见,确保事实清楚、全面客观。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

  19.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建立健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制度,对各种检举控告,经核实有问题的依纪依法处理,没问题的要及时澄清正名,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

  20.完善谈话函询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明确打招呼的对象、程序和工作要求,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对内容重复、笼统且已经有明确结论的问题,直接了结。

  21.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干部职工体检、带薪休假等制度。强化干部选任基层导向,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维稳戍边、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实绩突出的优先重用,切实落实干部职务职级、评先选优、教育培训、休息休假、津贴补贴、报酬补助、住房保障以及考录(聘用)国家公职人员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六、压紧压实各级领导责任

  22.加强组织领导。在兵团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兵团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兵团党委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兵团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防止随意变通和乱开口子。

  23.强化监督检查。把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情况作为巡视巡察重要内容,纳入兵团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于整治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对于屡教不改的坚决追责;对于勇于担当,拿出硬招实招,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基层减负年”工作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王东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