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为水生野生动物营造良好栖息环境

2019年04月24日 15:48   来源:博尔塔拉报

  博尔塔拉报讯(记者陈亭报道)4月19日,记者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渔政管理总站了解到,为保护博州境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使水生野生动物有一个良好的栖息环境,根据相关法规,博州境内的博尔塔拉河、精河、库苏木齐克河、鄂托克赛尔河、艾比湖湖滨区等自然水域常年禁捕,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垂钓、围网捕捞,严禁炸鱼、毒鱼、电鱼、迷魂阵等作业行为。

  “我州境内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有新疆裸重唇鱼、准噶尔雅罗鱼、高原条鳅以及引进流入本地的国家一、二级物种。”博州渔政管理总站站长王瑞敏说,“严禁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特别是濒危水生野生动物。”

  王瑞敏介绍,今年,博州计划在赛里木湖水域、州域内各中小型水库人工增殖放流鱼苗550万尾。博州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及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我州境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

  “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直接关系生态文明,对实现人类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义重大。作为渔政管理部门,我们鼓励公民文明饮食,倡导健康文明的饮食观念,自觉拒食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为加强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也鼓励全社会举报违反规定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王瑞敏说。

  据悉,在博州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关于保护博州境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中,明令禁止餐饮、酒店、水产品批发市场收购、加工和出售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以濒危名贵的水生野生动物名目招揽顾客。违反规定进行捕捞收购、加工、出售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将由各级渔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王建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