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多举措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了

2019年05月03日 12:16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史传芝报道)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了,从最高不超过10万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享受贴息扶持。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还可适当提高。

  为确保乌鲁木齐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乌政办〔2019〕34号)。4月17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处长李治国说,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他们将通过就业惠民、就业惠企、就业扶贫、创业促就业以及就业服务等多方面举措,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顺利完成。

  在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方面,不仅提高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也从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享受贴息扶持。

  根据规定,创业担保贷款最长不超过三年,其中两年全额贴息,第三年自付利息。符合条件的,可以二次、三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除了贴息贷款扶持,也将不断优化创业服务平台功能,从项目、资金、空间等多方面为创业者提供更好服务。比如加快推进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不断提高基地(园区)的专业化、综合性,全方位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孵化能力。市、区筹集资金,分别建立市级、区(县)级就业创业鼓励基金,对当年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和孵化效果,达到市、区(县)两级标准的,可从市、区(县)两级就业创业鼓励基金中给予一次性奖补。孵化基地(园区)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房屋、水电、公共服务等相关费用减免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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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岗提技能促就业

  除了鼓励创业促就业之外,乌鲁木齐市还将通过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加强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等方面着手,促进就业。

  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

  按照国家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要求,乌鲁木齐市根据实际制定三年千人计划,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未就业的中职(技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6个月,特殊岗位需要延长见习期限的,可适当延长见习期,但延长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生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将剩余期限补贴发给见习单位。加大力度支持企业稳岗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加强技能培训支持力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完善就业技能培训成果评价机制和培训补贴制度,对培训合格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情况确定,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800元。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培训合格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在培训期间每月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最低500元的生活费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可同时领取生活费补贴,且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