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6月起办理车购税无需纸质完税证明

预计全年惠及乌鲁木齐市12万纳税人

2019年05月13日 11:08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费璇 通讯员岳宇报道)“买车不再向公安机关提交纸质车购税完税证明,又省时间又省精力,方便多了。”近日,乌鲁木齐市民李金正准备买车,得知税务新政策时,他高兴地说。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为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车购税纳税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注册登记业务便利化,联合发布了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

  根据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购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购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购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购税完税证明。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介绍,此前纳税人会出现车购税完税证明丢失、破损等情况,补办手续十分繁琐,电子完税证明启用后,简化了车购税的申报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的办理流程,节约了办事成本,通过数据同享即可备案查询,十分方便。

  5月1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了解到,目前在5月31日(含)前办理了车购税纳税业务的,仍要凭借纸质车购税完税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纳税人在6月30日(含)以前办理车购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税务机关仍然出具纸质车购税完税证明;纳税人申请注册登记的车辆识别代号信息与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不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同时,个别不能自行申报的外省份车、进口车、彩票中奖车、退税车和特殊车辆等还需到税务机关进行车购税申报。

  此外,如果纳税人需要纸质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购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也可自行通过新疆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打印。

  乌鲁木齐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是继去年8月起车主可用手机APP缴纳车购税后,便利纳税人的又一举措。“政策实施后,车购税完税证明将进入‘无纸化’,预计今年全年可惠及全市超过12万纳税人。”该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