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证”推动“简政” 新疆取消48项行政审批证明材料

2019年05月14日 11:21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取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48项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死亡证明、低保证明等。取消后将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网络核验或通过人社部门内部系统获取,以“减证”推动“简政”。

  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此次取消的48项证明材料,涉及合同审查、设立院校审批、职工正常退休(或因病)审批、职工工龄认定、工伤保险工亡人员待遇审核、申报职工职业技能补贴、高校毕业求职创业补贴等40多个办理事项。今后办理相关涉及业务时无需再提供以往的证明材料。

  比如,取消此前高校毕业生如需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必须到民政部门开具低保证明,残疾人还需要残联部门开具残疾证明。

  再比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或是企业需要申请社保补贴,不用再提供相关证明,今后只需要通过人社内部系统核查以及政府部门间共享核验,无需再自己去开证明。

  据自治区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取消的证明材料,各级人社部门一律不得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相关事宜按照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解决,同时不得以取消证明材料为由放松监管。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