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深读】减轻群众负担 提升营商环境

——自治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亮点解读

2019年05月26日 10:53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张云梅报道)今年,国家公安部进一步梳理当前交管服务症结问题,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炼基层探索创新经验,推出了10项“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旨在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5月24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了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持身份证全国范围可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是进一步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推行全国“一证通考”。

  也就是说,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可以直接申请考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

  据估算,此项新政每年将惠及全疆新考领驾驶证70多万人,补换领和审验驾驶证203万人次。

  异地居住前期考试成绩不作废

  对于报名申领驾驶证者,申领人参加部分科目考试后,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居住,后续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现在通常做法是,将原有考试成绩作废,在现居住地重新申请、重新考试,或者返回原考试地继续考试。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支队支队长王拥军说,此次改革,在推进考试成绩全国联网基础上,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也就是说,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无需返回原考试地。办理变更考试地后,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继续有效。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证。

  注册登记6年内摩托车免检验

  此次改革推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同时推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检验,切实方便群众驾驶摩托车出行。

  据了解,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免予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对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

  车辆抵押登记更简洁免奔波

  此次改革使车辆抵押登记资料更精简、办事更就近、办事程序更简洁。

  据了解,当事人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在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备案后,提交的身份证明可以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仅可以使用实物印章,也可以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还积极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群众可以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抵押业务,不需要到车管所办理业务,免于往返奔波。

  在4S店可现场购车现领临牌

  交管服务社会化是优化服务供给、解决资源配置不足的重要途径,是织密服务网络、满足群众新需要的有效载体。目前,我区各地交管部门大力推进汽车4S店、二手车市场、邮政网点、保险公司等社会机构代办交管业务,健全城乡全覆盖的交管服务网络,城市交管服务网点覆盖半径由10多公里缩短至平均3公里左右,打造了群众家门口的交管服务窗口。

  此次改革,我区将在继续推进社会代办机动车登记服务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群众在4S店可以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张雨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