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新疆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将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

2019年06月12日 10:07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高娃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新疆市场监管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及全区各级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等16个部门。这些部门在开展行政检查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原则,由牵头部门组织多个监管部门依据法定授权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实施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检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

  近年来,新疆在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按照不低于市场主体数量5%的比例和年报公示企业3%的比例安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检查结果100%进行公示。

  据了解,新疆将在10月底前试点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后,检查对象将不仅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还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2020年底前,新疆将实现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检查常态化,形成体制较为成熟、随机更加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处长王俊康介绍,新疆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及风险较高的领域和行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责任编辑: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