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身边榜样】秉持公正是一生的信念

——记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官张飚

2019年07月07日 10:57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郑卓报道)6月28日,68岁的张飚刚刚从石河子市回到乌鲁木齐市,享受与家人团聚的时光,可时不时有各种求助、咨询的电话让他闲不下来。对于这些,张飚早习以为常。

  去年,在北京举行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授予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张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身份名列其中。

  作为一名检察官,张飚在30余年的检察工作中,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秉持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用职责使命践行着入党初心。

  用心办案 心中装着当事人

  张飚曾是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一名普通的检察官。“检察工作,光认真是不够的,还要用心。”张飚说,抓好每一个细节,办好每一起案件,是检察官的分内事。

  1980年,张飚正式进入检察机关,至今他还记得老一辈检察官对他的教导。年轻时,他曾参与办理过一桩涉及群众人身安全的案件,组里所有人反复调查、取证,但证据始终不充分。“我当时有些不耐烦了,但是前辈告诉我,任何一个案件都必须要耐下心来认真对待每一位调查对象,通过抓住细节仔细调查,才能发现问题,查清楚案件。”张飚说。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张飚将前辈的教导记在了心里,并践行了30余年,贯穿于经办的每一起案件中。

  在担任石河子监区检察官期间,一名服刑人员因不服管理,按规定应被严管。张飚知道后,对严管的手续进行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不妥之处,便多次找该服刑人员谈话,一次又一次向他摆事实、讲道理、聊前途,将心比心,最终这名服刑人员意识到错误,积极改造,因表现好依法依规获得减刑。

  张飚说,作为一名检察官,一定要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用心去体会对方的心情,实实在在为他人服务,这才是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应尽的职责。

  秉公执法 不枉不纵显公正

  在30余年的职业生涯中,张飚对每一起经手的案件慎之又慎,也因一些大案的成功办理屡获殊荣。对此,张飚觉得这些只是他的职责所在。

  “法治建设是一个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的过程。”张飚说,在从事监区检察工作中,自己和服刑人员打交道时会发现一些问题,比如刑期计算、假释环节等方面张飚都会认真反复检查、监督。

  有一次审查监狱收监法律文书时,张飚发现,服刑人员谭某执行通知书与判决书记录的刑期不一致。张飚立刻向原判法院发函提出纠正意见,法院很快进行了纠正,重新计算了谭某的刑期,并送达新的法律文书。

  “张老师做事认真执着。”一直把张飚视为老师的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科科员、员额检察官高晨说。

  为民宣法 坚守初心献余热

  2011年,张飚退休了,但更忙了。

  “我经常会收到全国各地的来电和来信,向我咨询法律问题。”张飚说,他都尽可能回复,给求助者提一些法律建议。

  张飚觉得,近年来人民群众在法律方面越来越“较真”。“群众‘较真’,表明现在人们的法治观念增强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不断提升,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也在不断提高,这充分说明了我们国家推进依法治国的成效十分显著。”张飚说,退休后自己不断到各地宣讲,就是为了传递共产党人的使命和奋斗精神,培养更多具有一丝不苟、锲而不舍精神的检察工作人员。

  “我1976年入党,那时起,我就坚定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张飚说。

  2014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聘请退休的张飚为特约检察员,并设立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办公室;石河子市法院设立了“张飚调解室”;全疆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均设立了“张飚岗”。

[责任编辑:张雨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