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试点开展中小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工作

2019年08月05日 10:20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赵西娅报道)近日,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今年9月新学期开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乌鲁木齐市等6个地(州、市)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

  课后托管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托管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为有课后托管服务需求的公办中小学校走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指导意见》明确,课后托管服务可以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可以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体育训练、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活动,也可以开展娱乐游戏、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兴趣活动,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可以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指导意见》强调,各学校不得借课后托管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以课后托管服务名义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原则上每天不得超过两小时。参加课后1小时托管服务的学生按不超过20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费。

[责任编辑: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