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一个多月微信立案153件

2019年08月10日 10:35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刘一鸣 通讯 陈丽媛摄影报道)自7月8日微信立案正式上线以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一个多月的时间已成功使用微信立案153件。

  8月9日,记者走进该院,在大门口和立案大厅看到了张贴的微信立案二维码,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该院“线上一站式”平台,完成身份认证、材料上传等,即可申请立案。对于已经关注了该二维码的人来说,足不出户就能申请立案。

  “我今天尝试了通过微信申请立案,操作挺简单的,既节约了时间,也提高了立案效率。”当日,前来该院立案的当事人吴靓(化名)说。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锋介绍,网上立案审查工作人员在收到当事人上传的诉讼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会审查并回复是否立案,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且同意立案的,由法院通过微信立案系统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持书面立案材料到立案大厅网上立案窗口直接办理立案手续。

  立案诉讼服务,是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窗口。数据显示,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截至2019年6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共收各类案件14396件(含旧存2333件),由于每天立案量大,存在当事人排队立案现象,“立案难”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司法资源与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法院必须立足实际,在‘信息化’上找出路。”李锋说,开通微信立案窗口,是法院在传统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审查立案的基础上,新增设的立案模式,目前已形成“传统模式立案+网上预约立案+便民诉讼服务点立案”三合一的便民诉讼立案方式,有效缓解了群众立案排队和“立案难”的问题。

  随着法治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诉讼的要求不断提高,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借助科技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满足广大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

  近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一案一账户的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执行案款专户的收取支付模式进行改革,开启“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聚合支付执行案款”新模式———三合一多功能智能POS机支付。扩展了缴费渠道,支持刷卡、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可以外出携带至十公里以内的地方进行执行案款业务。

  此外,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等也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跨域立案等方式,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通过现代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新疆各级法院积极主动拥抱现代科技,以公平正义和公信权威为追求,以服务当事人诉讼、服务法官审判为导向,以提高审判质量和审执效率为目标,不断加快建设智慧法院进程。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