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

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层次多样化金融需求

2019年08月10日 11:22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王永飞报道)为落实好中央五部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近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保监局、新疆证监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各金融机构及相关单位要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方案》从建立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将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26项具体措施。

  其中,在切实将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方面,《方案》强调,各金融机构及相关单位要发挥金融助推脱贫攻坚作用,实施金融服务粮食安全战略,金融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作用,重点满足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金融服务。

  在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方面,《方案》要求,各金融机构及相关单位要用好用活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和产品,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功能,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