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全面启动实施

2019年08月25日 11:09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2019年新疆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已全面启动实施,主要包括草原禁牧补助和草原平衡奖励两项内容,目前,补助奖励资金正在陆续发放到农牧民手中。

  8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四家联合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9年度)》,根据《方案》,全区2019年补助奖励资金合计24.7725亿元,涵盖草原面积6.91亿亩,以保护和恢复新疆天然草原生态环境,加快新疆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

  其中,草原禁牧总面积1.501亿亩,禁牧补助资金11.25亿元。其中退化较为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禁牧1.45亿亩,禁牧补助标准6元/亩,禁牧补助资金8.7亿元。

  同时,新疆还对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禁牧510万亩,禁牧补助标准50元/亩,禁牧补助资金2.55亿元。

  此外,新疆还实施了草畜平衡奖励,对5.409亿亩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草畜平衡奖励标准2.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资金13.5225亿元。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是党中央统筹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牧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新疆将按照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方针,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以草原保护与生态恢复为目标,以民生改善为根本,扎实推进草原保护“三项”基本制度,保护和恢复天然草原生态环境。

  与此同时,新疆还将进一步完善草场承包、推进牧户信息采集录入等基础工作,巩固禁牧草原和草畜平衡区草原成果,强化绩效考核,引导牧民合理使用补助奖励资金。通过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大力实施“行业转人、草原减畜、生产能力转移”,创新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增加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传统畜牧业改造提升。

  “我们将在全疆各地州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建立补助奖励信息公示制度,使每户牧民充分了解补助奖励政策内容,保证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现在补助奖励正陆续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在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到户的基础上,我们还将引导牧民将资金用于畜牧业生产设施改善和购置生产资料,增强畜牧业自我发展能力,发挥好补助奖励资金在牧民生产增收中的作用。”该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