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新疆将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

2019年08月28日 09:35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即日起,新疆将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慢性病患者一次性可以最长开2个月的处方药,不用再多次往返医院“跑趟趟”。

  8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做好自治区各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长处方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可视病情,在安全、合理、有效的前提下,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一次性可最长开具2个月的处方用量。

  记者了解到,当前,结合深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慢性病患者开药不方便,周期短,群众来回跑趟子的问题,新疆将扎实推进各项惠民便民措施,推动全区形成“基层双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适当延长慢性病患者门诊处方用量,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

  同时,各医疗机构还要规范慢性病诊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杜绝“人情方”“重复开药”等违规行为。医师在开具2个月的处方用量时,应当注明理由。

  《通知》还要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药品配备率,根据基层医疗首诊需要,充分考虑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与上级医院用药的衔接问题,以适应基层主要慢性病治疗需要,引导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有效缓解“看病难”问题。

  在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管理方面,新疆将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流程,提高供应水平,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新疆还将进一步通过加强用药的监管和考核,指导督促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等措施来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配备使用,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占比,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

  在强化药品的合理使用方面,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柯比努尔·买买提介绍说:“我们还将提高医生临床合理用药的水平,遵循合理用药原则,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依据疾病诊疗规范、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合理开具处方,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强化药师处方审核和点评,重点对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进行审核,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用药,规范合理用药,不要随意开大处方。每一个处方都要经得起点评,经得起推敲,一定是合理、适宜、科学的。”柯比努尔·买买提说。

[责任编辑: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