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9月10日划扣1-7月社保差额

2019年08月30日 09:43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乌鲁木齐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请注意!自2019年8月起,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按照新的缴费标准划扣当月社保缴费。同时,9月10日将进行1月-7月补差金额批量划扣,请参保人员在此日前存入足额社保费用,以确保划扣成功,正常享受待遇。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照5392元作为基数,在基数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标准。缴费额按照参保人员选定缴费基数标准的20%计算,金额为647元/月-3235.2元/月。

  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5533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缴费额为276.65元;退休人员缴费比例为4%,缴费额为221.32元;大额医疗补助金缴费比例为0.5%,缴费额为27.67元。同时,2019年7月1日起,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缴费额基础上需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2.5元/月。

  自8月起,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每月将在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按照新的缴费标准划扣当月社保缴费。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新缴费基数的启用,2019年1月-7月会产生基数差,乌鲁木齐市社保局拟定在2019年9月10日,进行1月-7月缴费基差批量划扣,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要在社保费划扣之日前,将当月缴费金额以及1月-7月补差金额一并存入申报银行卡账户内,以确保划扣成功,正常享受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9月10日前,参保人员仍可以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或前往居住地社区或社保分局选择缴费基数。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