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六类情况可申请在社区公共集体户落户

2019年09月05日 17:40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刘青霞报道)本市常住居民在首府无自有产权住房,又无直系亲属可以投靠,户口该落到哪里?9月4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六类情况可申请在社区公共集体户落户。

  据人口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籍管理操作规范》,本市常住居民凡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社区公共集体户给予落户。

  具体包括:因工作调动、学历、就业等原因迁入本市的无住房、无单位集体户的;因服刑等原因在本市被注销户口的,现刑满释放后,因父母去世或无固定住所等原因的;因夫妻双方离异,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也无父母可以投靠,无法迁移户口的;因房屋出售,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无法迁移户口的;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无法迁移户口的;其它。

  申报时需要提供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因离婚无处落户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或协议;因服刑等历史原因在本市被注销户口者提供释放证明。

  办理流程:先由社区民警审核并填写托管调查报告,再到户籍窗口办理。可以代办,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当事人书写委托事宜并签字捺印。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另外,人口管理支队工作人员说,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备注相关情况。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