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年完成14万群众的易地扶贫搬迁

2019年09月12日 10:11   来源:天山网

9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发布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进展情况。

  天山网讯(记者曹华 张万德摄影报道)9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用三年时间累计完成35745户14万人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郭文艺在发布会上介绍,自治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为40125户15.91万人,涉及10个地(州、市)、56个县(市、区),主要依托小城镇或产业园区、新建移民村、靠近行政村等方式进行安置,总投资95.17亿元。2016年-2018年,全疆35745户14万人,已全部搬迁入住。2019年,国家下达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4380户19117人,涉及3个地州7个县(市),目前,4380套住房已全部完工,修建学校16所,幼儿园48所,卫生室35个,活动室57个。修建道路731.42公里、饮水管网1256.95公里、电网726.60公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改善了贫困群众住房条件,使其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保障。

  据了解,南疆四地州是中央重点支持的“三区三州”之一,有22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自治区把南疆四地州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实施区域,并重点向深度贫困县倾斜。“十三五”期间,安排南疆四地州易地扶贫搬迁任务3.52万户、13.95万人,占全区搬迁任务的87%。

  为保障搬迁群众脱贫发展,新疆坚持“搬迁是手段、产业是路径、脱贫是目的”的原则,根据搬迁群众致贫原因,通过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后续产业帮扶等方式,扶持推进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群众就业增收。

  在特色农牧业上,通过发展高效农业、畜牧养殖业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标准化养殖小区、农副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大棚基地建设等工程,实现每个安置区至少有1项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人直接参与项目。

  在产业带动上,引导和扶持安置区搬迁群众,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电子产品组装、民族特色手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建成卫星工厂88个,商铺20.48万平方米,农产品交易中心2.66万平方米,扶贫小市场0.7万平方米,鼓励有能力的搬迁群众通过发展小手工、小作坊、小商店、电商等自主创业,实现就业19918人,人均增收15000元左右。

  在转移就业方面,通过提升搬迁群众劳动力素质,强化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意愿的搬迁富余劳动力到其他城镇就业,实现转移就业10740人,人均增收17000元左右。

  此外,各地还依托乡村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实现就业14517人,人均增收6000元左右。通过增加环卫工人、护林绿化工人、护林员、护边员等公益性岗位带动就业增收,实现就业7136人,人均增收1400元左右。

[责任编辑:李敏 ]